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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7 15:27:41 阅读量:557

加强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优化团队人才结构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国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临国资办〔2018〕42号)文件要求,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2家下属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其他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2024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学位须在2024930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区国资办备案。

7.年龄18至35周岁1988325日至200632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各招聘单位的户籍(生源)、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以《2024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审查、查询及改报、岗位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聘报考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125.124.24.208:8011 (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2024326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1.注册及报名(20243269时—4516时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企业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报名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JPG或PNG格式)。报考人员未规定时间内安要求上传材料的,视作放弃。

注册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与报名表填报一致):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全部毕业证书;

4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证书;

5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

6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认证书;

7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认证书);

8其他报考岗位所须提交的证件(证明)、职称(资格)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下列岗位须分别上传以下材料:

1部分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交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外,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

2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2024469时—4816时)

招聘企业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及改报(2024499时—41016时)

已报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2024499时—41016时内更改报考岗位,改报的资格审查时间至2024410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岗位确认(20244119时-41116时)

如最终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4119时-41116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4411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0244129时—4189时30分)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须知和考场规则。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初审通过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4)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部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工作时间可计算2024325日(不含)止,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325(不含)。

6)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报名、查询及改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二)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试和面试。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

笔试及要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笔试通知单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包括心理测试(不计分)与非结构化面试,非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通知后,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均视作放弃面试。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参照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并具体实施。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不能在202493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须确保本人的手机号码(含电子邮箱)准确且保持24小时畅通,通讯方式变动的需第一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3.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国兴集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报考咨询电话:详见《2024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咨询电话:0571-61067381国兴集团

招聘监督电话:0571-89541741 0571-89541743(区国资办)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附件:

附件1-2024年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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