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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9 14:22:06 阅读量:2020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1个岗位,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机关内勤。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表达和应急(变)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5.性别不限。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831日以后出生)。

7.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临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3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1—2024年314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079号科技楼C区309室),联系人:女士,联系电话:0571-61105898。

3.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携带本人签字的《2024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原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  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经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同意后,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此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二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有效期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参与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编外用工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6.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须确保本人及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含电子邮箱)准确且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61105898。

监督电话:0571-89542202

附件:2024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

2024年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