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由区国资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素质等。
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批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临安人才网上公示5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6个月内因录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或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原则
1.岗位工作经验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21年4月30日止,工作经验证明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才网(www.larcw.com)上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国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国鑫公司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1-63710337
附件1杭州国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杭州国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