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证业务发展需要,我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名,主要从事公证辅助性事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户籍不限,年龄在22-35周岁及以下;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法学、计算机双学位,中共党员、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
4、认真负责,学习能力强,能安心从事公证辅助工作;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
6、能服从管理,遵守劳务派遣公司和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7、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37600724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或直接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临安区临天路一弄30号2楼
联系人:俞建芬 联系电话:0571-58605989
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现场报名请携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简历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后,择优录用。
4、应聘人员对报名提交的相关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个人提交信息内容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71-58605989 、0571-61076531。
三、聘用派遣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我处工作。
四、聘用待遇
1、聘用待遇:年薪八万元,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聘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一年期限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表现优异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用为我处公证员助理岗位人员。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公证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