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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和征集大学生 见习(实习)岗位的通知
2020-12-02 08:13:42 阅读量:413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临委办发〔2019〕80号)文件精神,帮助大学生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现面向全区企业公开征集一批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和大学生见习(实习)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对象


区内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具有专设的人事劳资管理部门,专业的带教人员,完善的工作计划、考核制度和措施;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的企业。


二、参与见习(实习)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优秀学子以及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


三、见习(实习)时间


实习生:暑期1—1.5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


见习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见习(实习)岗位要求


1.岗位设置合理,有利于大学生观察体验真实职场生活。


2.计划制定合理,管理考核制度完善,具备一定的帮带师资力量,能对大学生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


3. 见习(实习)基地应先行支付实习学员本科1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博士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实习期满后,实习单位结合学生表现做出实习鉴定;见习(实习)基地应先行支付见习学员生活补贴,金额不低于本区最低工资标准。


五、政策待遇


1.经认定的见习(实习)基地每年接收硕士、博士学历见习实习生5人(含)以上可获得2万元基地补贴,接收大专、本科学历见习实习生10名(含)以上、20名(含)以上可分别获得2万元、3万元基地补贴。


2.见习(实习)基地先行支付的实习补贴将由区财政拨付给基地;基地先行支付的见习补贴将由区财政按照临安区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生活补贴和每人50元的综合商业保险补贴拨付给基地。


六、申报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②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需包含企业详细地址及见习训练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自拟);


③详细的工作训练计划,需包含带教人员信息,考核制度以及必要的劳动保障措施(自拟)。


七、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12月25日


地点:锦南街道九州街599号文体中心一楼杭州市临安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璐璐、占威娜


联系电话:63734416、610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