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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公证处司法辅助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2024-03-26 15:40:26 阅读量:1362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司法辅助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1名,主要从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相关工作。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委托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组织安排;

2. 户籍不限,年龄为22-35周岁;

3.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通过司法考试或取得司考证者优先考虑;

4. 工作认真负责,学习能力强,表达沟通能力强,能够安心从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

5.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处理过;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的。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

(二)咨询电话0571-58605989(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0571-61076531(杭州市临安公证处)。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7日前将《报名表》(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内的二维码)、留学归来人员需另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书、经历证明等,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公证处 +岗位)发送至邮箱jiapingli@zjlbhr.com 

(四)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临安公证处进行再次审查。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入笔试环节,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

若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则酌情延长报名时间。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择优遴选

(一)遴选方式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总成绩占6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笔试人数根据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对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为进入面试环节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后再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2.资格复审开始后如遇: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③已通过资格复审后要求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1. 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杭州市临安公证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应聘者替补聘用。

2.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杭州市临安公证处工作。


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