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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31 10:37:04 阅读量:348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工作地点:天目山镇),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性别不限。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1月6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在2023年11月6日前通过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提供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持财务相关证件的优先)、户籍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6日17:00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2023年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有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等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发至邮箱jiapingli@zjlbhr.com。
4.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考试。在考试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不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和招聘全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
(二)考试考核
考试方式:7人以下(含7人)直接面试,7人以上考试加面试;通过邮箱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网上公示5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或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组织分配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以上情况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71-58605989

附件:报名表.doc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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