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编外用工人员 | 3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15日之后出生) | 专业不限,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取得毕业证书)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杭州市临安区户籍且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15日之后出生);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官、持证社会工作者或在政法单位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的优先。
3.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取得毕业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存在其他不得或不适宜录用为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实地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一弄30号)。
联系人:俞女士,电话:0571-58605689。
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详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相关证书、经历证明。
报名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还。
(二)资格初审
考试前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通过初审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未通过初审的不再电话通知。
四、考试与考察
(一)考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考试。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较少则直接进行面试;人数较多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优先条件因素,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临安人才网、临安招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在公示结束后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有关日常管理、聘用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均按照我区相关部门关于编外用工有关规定及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对所有报考人员实行“亮码+测温”工作,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人员方可参加。所有报考人员在过程中需佩戴口罩,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行。如在报考前14天有疫情风险等级较高区域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报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聘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我局核定编外岗位出现缺岗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
4.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司法局党组酌情研究决定。
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