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最大的优点就是看得开,座右铭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努力做好当下。细心、诚恳、认真、负责、耐心等经常被书写的优点,本人认为,自己完全达到了正常标准,完全有能力完成日常工作。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我也会脚踏实地,好好工作的。
2014年2月—2014年5月 在温州市司法局直属分局实习。主要工作有联系律师并询问有关活动的进展情况、登记前来报道的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参与会议并书写会议信息以及一些档案整理复印工作等。
2014年6月—2016年2月 受聘于温州市司法局,在温州市“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从事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值机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接听“148“法律服务专线,法律咨询解答;接待来访;经营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微博;及时回复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微博、温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温